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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研究

ESG成为新能源出海“绿色护照” ——全球ESG监管与绿色贸易规则收紧下的合规能力与项目竞标优势研究报告

ESG成为新能源出海“绿色护照”

——全球ESG监管与绿色贸易规则收紧下的合规能力与项目竞标优势研究报告

作者单位:泷澹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泷澹工业研究院 · 泷澹新能源产业网研究部

二〇二六年十月

(本报告为研究性资料,基于公开信息撰写,仅供行业研究参考)

 

目  录

摘要:ESG为何成为新能源出海的“绿色护照”

引言:从“成本项”到“通行证”的认知跃迁

全球ESG监管与绿色贸易规则收紧态势

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落地:首个“碳关税”进入实操

欧盟电池法规与数字电池护照:全生命周期强制义务

可持续信息披露监管升级:CSRD与ISSB的“统一度量衡”

供应链尽职调查强制化:CSDDD的域外穿透

监管态势小结:合规压力正从“披露”走向“治理”

中国新能源企业出海的ESG合规挑战

碳关税等新型绿色贸易壁垒

数据、溯源与披露合规压力

供应链责任由下游向全链条传导

ESG评级与金融机构的“隐性门槛”

将ESG前置到海外投资决策环节

投资决策前置:ESG尽调与风险筛查

投资结构设计:让合规要求内嵌于商业模式

属地化布局:以本地制造应对规则穿透

合规披露:从“完成披露”到“创造价值”

披露标准的国际对接与数据底座

第三方鉴证与可信度建设

供应链治理:责任穿透与价值升级

供应商分级与风险导向尽调

绿色供应链协同与再生材料闭环

属地社会责任实践:从合规到社区信任

本地就业与技能协同

绿色制造与社区环境责任

将ESG能力转化为项目竞标优势

ESG评分成为投标“硬指标”

绿色融资与金融体系的认可

对策建议:构建出海ESG战略框架

结论

数据来源

免责声明


摘要:ESG为何成为新能源出海的“绿色护照”

核心判断:在全球碳中和目标与绿色贸易规则同步收紧的背景下,ESG已经不再是中国新能源企业出海的“加分项”,而是决定能否进入、能否中标、能否长期运营的“绿色护照”与基础准入条件。监管、市场与金融三重力量正在把企业环境绩效、供应链责任与合规披露能力,从后台的成本项转变为前台的竞争力资产。报告基于海关总署、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EFRAG等公开信息,提出以下判断、依据、约束与行动建议。

结论:新能源企业应当将ESG前置到海外投资决策环节,通过合规披露、供应链治理与属地社会责任实践三方面能力的系统性构建,规避碳关税等新型贸易壁垒,并把ESG能力转化为项目竞标优势。当前处于“监管窗口期”——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于2026年1月1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并首次定价,数字电池护照将于2027年2月18日起强制执行,可持续报告指令(CSRD)修订版与供应链尽职调查指令(CSDDD)已于2026年3月18日生效,越早完成体系化布局的企业,越能抢占规则升级初期的制度红利。

量化依据:其一,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等“新三样”出口规模接近1.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28%,较2020年增长约3.5倍,其中锂电池出口同比增长26.2%、风力发电机组出口增长48.7%,绿色产品已成为中国出口结构升级的主力。其二,欧盟于2026年4月公布首个CBAM证书价格为75.36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意味着高碳进口品的碳成本开始被真金白银地计量。其三,宁德时代匈牙利德布勒森电芯工厂于2026年9月投产,规划产能100GWh、总投资约73.4亿欧元,是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规模最大的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标志着头部企业已通过属地化建厂对冲ESG与贸易规则壁垒。

 

图 1 2025年中国绿色产品出口同比增速(%),按品类排序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2025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新闻办发布口径。口径:海关出口同比增速。

主要约束:ESG合规并非单一议题,而是碳核算、数据安全、供应链尽调、属地劳工与环保、披露鉴证等多要素的复合体系。尤其值得警惕的是,中国企业在“电池护照”落地过程中面临中欧数据跨境合规的法律差异,在供应链尽职调查中面临上游小矿、中小供应商数据采集能力的短板,在披露层面面临与欧盟ESRS、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准则的对接成本。这些约束决定了ESG能力建设必须系统推进,而非单点应对。

行动建议:一是将ESG尽调与气候风险评估纳入海外投资立项的前置环节,按风险导向筛选国别与项目;二是在投资结构、合资协议与并购条款中内嵌ESG陈述、保证与违约责任条款;三是建立以碳足迹为核心的数字化数据底座,支撑CBAM申报、电池护照与CSRD披露;四是对供应商实施分级管理与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参照OECD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责调查指南;五是属地化布局并落地就业、培训、绿色制造等社会责任实践;六是把ESG绩效与投标文件、融资安排、品牌叙事有机整合,形成可量化的竞标优势。本报告各章节将逐一展开论证。

引言:从“成本项”到“通行证”的认知跃迁

过去十余年,中国新能源产业依靠规模制造与成本优势实现了全球份额的快速扩张。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5年“新三样”(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出口规模接近1.3万亿元,锂电池出货量占全球七成以上,光伏组件产量占全球八成以上,电动汽车产量多年位居全球第一,形成了从研发到生产、再到回收的完整产业链。然而,出口规模高歌猛进的同一时期,全球针对绿色贸易的规则体系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收紧,并呈现出“非关税、强规制、可量化、具穿透性”四个特征。如图2所示,中国“新三样”出口规模从2024年的约1万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约1.28万亿元,绿色产品已成为支撑中国出口结构升级的主力引擎。

 

图 2 中国“新三样”出口规模变化(万亿元人民币,2020—2025)

数据来源:财新《2025年中国“新三样”出口额1.28万亿元》;海关总署、中国经济网。口径:2020年为按“较2020年增长3.5倍”反推的约值;2024年约1万亿元、2025年约1.28万亿元。

所谓“绿色护照”,是本文提出的一个分析性概念:在绿色贸易规则密集落地的阶段,企业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与治理(Governance)表现及其可验证的披露,事实上构成了一张决定其能否在海外市场“通关”的凭证。这张凭证的效力来自三重机制的叠加:其一,监管机制,欧盟以碳关税、电池护照、供应链尽调指令等工具对进口品设置强制性门槛;其二,市场机制,国际客户、业主与招标方将ESG绩效写入评标标准与采购条款;其三,金融机制,绿色信贷、ESG债券与可持续金融监管要求把ESG表现与融资可得性、融资成本直接挂钩。三者的共同作用,使ESG从企业的自愿选择,演变为出海经营的强制通行证。

需要澄清的是,将ESG视为“绿色护照”并不意味着把它当作纯粹的合规负担或成本项。相反,本报告的核心立场是:在规则确定性上升之后,提前完成体系化ESG建设的企业,能够把合规能力转化为项目竞标优势、融资议价优势与属地信任优势,从而实现“合规—竞争力”的正向转化。这一转化能否发生,取决于企业能否把ESG从信息披露部门的单点工作,升级为嵌入投资决策、供应链治理与属地运营的战略能力。下文先梳理全球监管收紧态势,再分析中国企业面临的合规挑战,随后分别论证投资决策前置、合规披露、供应链治理与属地社会责任四个关键动作,最后给出将ESG转化为竞标优势的路径与对策建议。

全球ESG监管与绿色贸易规则收紧态势

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落地:首个“碳关税”进入实操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是欧盟为平衡进口产品与欧盟本地产品的碳成本、防止“碳泄漏”而设立的机制,依据2023年5月10日发布的(EU)2023/956号法规设立。按照既定节奏,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为过渡期,期间进口商仅需按季度申报进口产品的隐含温室气体排放量,尚无财务缴费义务;自2026年1月1日起,机制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进口商须取得授权申报人资格,按季度及年度履行申报义务,购买并提交与进口商品隐含碳排放量相对应的CBAM证书。

在覆盖范围上,CBAM目前适用于水泥、钢铁、铝、化肥、氢、电力六大高碳行业。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已提议将机制范围向钢铝下游制成品延伸,拟新增约180种碳泄漏风险高、钢或铝含量平均约79%的下游产品,并同步完善电力隐含碳排放的核算方法、强化反规避措施。这意味着机制的影响不再局限于原材料环节,而是开始向新能源装备、结构件等制成品渗透,对中国新能源产业链上游的钢铁铝材供应形成新的成本传导。

更具标志性意义的是定价落地。2026年4月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首个CBAM证书价格,为75.36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这一价格的确立,标志着全球首个“碳关税”从规则文本进入实质性经济计量阶段——进口商的每吨隐含碳排放都需要以真金白银购买证书来覆盖,碳成本从此成为可测算、可进入商业决策的显性变量。对于以出口欧盟为主的中国新能源制造企业及其供应链而言,CBAM意味着“碳足迹核算能力”第一次直接决定贸易成本的高低。

欧盟电池法规与数字电池护照:全生命周期强制义务

如果说CBAM针对的是钢铁铝等“高碳行业”,那么《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下称“新电池法”)则是针对新能源核心产品的直接规制,其严苛程度与影响力对中国锂电产业链尤为突出。该法规对动力电池实施覆盖矿产开采、生产制造、装车使用、退役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叠加碳足迹申报、数字电池护照、原材料供应链尽职调查、再生材料含量、生产者回收责任等多项强制义务。

其中最具冲击力的是数字电池护照制度。根据法规附件规定,自2027年2月18日起,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以及容量超过2千瓦时的可充电工业电池进入欧盟市场时,必须配备数字电池护照。护照须载明碳足迹、再生钴锂镍铅含量、健康状态与尽职调查信息,进口产品的唯一注册标识将在欧盟海关环节进行核验。碳足迹与再生材料含量等具体限值要求则按各自适用日期分阶段生效,例如相关碳足迹限值自2027年年中起陆续提出。作为欧盟数字产品护照(DPP)的首个应用场景,电池护照承载着产品身份信息,是连接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支撑循环经济与供应链透明化的基础设施。

对中国企业而言,电池护照的强制性远超传统环保认证。它不仅要求企业核算并申报碳足迹,更要求实现从矿产到成品的全链条数据可追溯,并在海关环节通过唯一标识接受核验。这意味着“能不能把数据做对、做全、做得可被审计”,直接决定了产品能否进入欧盟市场。据行业监测,面向欧盟出口锂电池的国内厂商已普遍感受到严苛的ESG合规约束,下游企业提出的ESG要求已传导至国内锂电池产业链上游,涵盖ESG数据采集、供应链尽职调查等工作。

可持续信息披露监管升级:CSRD与ISSB的“统一度量衡”

在披露层面,欧盟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指令(EU)2022/2464)与ISSB准则共同构成了全球可持续披露的“统一度量衡”。CSRD于2023年初生效,是欧盟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框架性指令。2026年2月26日,修订CSRD与CSDDD的“综合法案”(Omnibus)文本在官方公报发布,并于2026年3月18日生效,显著调整了适用门槛:修订后,欧盟企业须在平均员工超过1000人且净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时方落入CSRD范围;对非欧盟企业及其在欧盟的分支机构,则以在欧盟产生净营业额超过2亿欧元等条件界定域外适用边界。按修订后的规则,首批CSRD报告预计在2028年发布,覆盖2027财年。与之配套,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制定的针对非欧盟企业的ESRS-40a准则,将自2028年1月1日起的财年强制适用。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IFRS S1与IFRS S2准则,则被普遍视为全球可持续披露的“基准线”。ISSB准则吸收合并了此前分散的主流标准,确立了一套全球通用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其核心逻辑是“不再听企业讲故事”,而是要求按统一框架披露与财务相关的可持续风险与机遇。对同时面向A股、港股与欧盟市场的中国新能源上市公司而言,ISSSB准则正在成为“A+H”上市车企与新能源企业绕不开的行业必备标准。需要指出的是,监管修订并非单向加码——Omnibus简化了中小企业负担并设定了价值链信息上限机制,但在欧盟从事业务的中小供应商可援引上限拒绝上游客户的超额信息索取,这为中国中小企业参与欧洲供应链提供了“信息权利”的保护边界,值得企业主动运用。

供应链尽职调查强制化:CSDDD的域外穿透

如果说披露管的是“说”,那么供应链尽职调查管的就是“做”。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于2024年5月经欧盟理事会批准,其核心是确立企业在整个价值链中的法定注意义务:受辖企业不仅须对自身及子公司运营负责,更须识别、预防、减轻并补救其自身、子公司及整个供应链中存在的人权与环境风险,覆盖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破坏等核心议题。经2026年3月18日生效的修订,CSDDD的适用范围与实施节奏进一步明确,但其“供应链责任由法律强制”的实质未变。

CSDDD的域外穿透性对中国新能源企业尤为关键。在实操层面,指令要求企业采取基于风险的八项关键措施:将可持续战略与行为准则纳入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体系,并至少每24个月更新一次;围绕自身、子公司及整个价值链识别并评估环境与人权方面的潜在或实际不利影响,并按严重性与可能性排序;针对排查出的风险制订预防措施,对已发生的不利影响予以纠正。这意味着,只要中国企业作为欧盟大客户的供应商或产业链伙伴,就可能被纳入其尽职调查的范围,被要求提供原材料来源、劳工与环境合规等信息。美国方面已就CSDDD的域外管辖向欧盟表达关切,这反过来提示中国企业:供应链尽职调查已成为中欧美监管博弈中的核心议题,企业应提前建立一级及关键二级供应商数据库,掌握关键原材料与核心零部件的生产来源,并对高风险地区、行业与原材料建立有针对性的风险识别机制,而非对所有供应商一刀切审核。

监管态势小结:合规压力正从“披露”走向“治理

综合以上监管动向,可以提炼出三条结构性趋势。第一,合规从“自愿”走向“强制”,无论是碳关税、电池护照还是供应链尽调,均以法规形式设定强制性准入或义务,不再依赖企业的道德自觉。第二,合规从“单点”走向“全链条”,电池法规覆盖矿产到回收的全生命周期,CSDDD覆盖自身、子公司到整个价值链,监管边界持续向上下游穿透。第三,合规从“披露”走向“治理”,监管不再满足于企业“说得好”,而是要求企业“做得到”——有治理架构、有尽调程序、有数据支撑、有整改闭环。这三条趋势共同决定了:新能源企业的ESG能力,已从财务报告中的附注,上升为决定市场准入与商业竞争力的战略变量。

中国新能源企业出海的ESG合规挑战

碳关税等新型绿色贸易壁垒

第一重挑战来自以碳关税为代表的新型绿色贸易壁垒。CBAM正式实施后,碳成本第一次被外部监管货币化,中国新能源产业赖以发展的成本优势面临被重新定价的考验。尽管CBAM现阶段聚焦水泥、钢铁、铝、化肥、氢、电力六大行业,但其向钢铝下游制成品延伸的提议一旦落地,将直接波及新能源装备中的结构件、机壳、边框等含钢铝部件;而欧盟电池法规的碳足迹限值,则把碳约束直接加诸动力电池本体。换言之,即使中国产品本身的单位能耗已处于全球先进水平,若其上游原材料与能源结构未能同步低碳化,隐含碳排放仍可能推高出口成本,甚至触发限值准入障碍。

此外,碳关税的“穿透性”还体现在国别与区域之间的规则套利空间收窄。随着CBAM在欧盟落地,英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经济体也在推进或研究各自的碳边境调节安排,美国则通过《通胀削减法案》(IRA)以补贴与本土化要求塑造绿色供应链。多边层面规则林立、口径不一,企业若缺乏统一、可复算的碳核算底座,将不得不在不同市场重复计量与申报,合规成本随之成倍放大。

数据、溯源与披露合规压力

第二重挑战来自数据、溯源与披露的合规压力。电池护照以“数据合规”为底层要求,但中欧之间在法律框架上存在显著差异:欧盟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对个人数据出境施加严格限制,而电池护照要求的产品碳足迹、供应链、再生材料等数据涉及企业核心生产经营信息乃至跨境传输,中欧数据跨境合规成为中国企业出海的新挑战。如何在满足欧盟监管对数据完整性要求的同时,防范商业秘密泄露与数据主权风险,是当前锂电企业尚未完全解决的结构性难题。

在披露层面,中国新能源企业还面临“多套标准并行”的成本。面向A股市场须遵循国内强制ESG披露规则,面向港股与境外资本市场须对接ISSB等国际准则,面向欧盟客户与项目又须满足CSRD/ESRS-40a的域外适用要求。不同标准在指标定义、统计口径、鉴证要求上并不完全一致,企业若缺乏“一套数据、多口径输出”的能力,将在披露工作中反复返工,并可能因数据口径冲突而被质疑披露质量。

供应链责任由下游向全链条传导

第三重挑战是供应链责任由下游向全链条的传导。欧盟电池法规与CSDDD的共同特点是“穿透式追责”:欧盟整车厂与电池采购方为了自证合规,必然向下游供应商提出碳足迹、原料溯源、尽职调查等信息要求,而这些要求将沿着供应链逐级传递到中国的材料厂、回收厂乃至上游矿产端。对资源掌控能力弱、信息化水平低的中小供应商而言,这是一道现实的门槛——它们往往既缺乏碳核算能力,又缺乏尽调数据采集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传导也创造了“责任共同体”的机遇。下游大客户为了稳定供应链、降低自身合规风险,越来越多地选择与ESG表现良好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愿意在数据能力建设上给予支持。也就是说,供应链责任传导既是成本压力,也是重塑供应格局、绑定核心客户、抬高准入门槛的窗口。谁能率先把ESG数据体系建起来,谁就更有可能获得大客户的“绿色背书”与长期订单。

ESG评级与金融机构的“隐性门槛”

第四重挑战来自ESG评级与金融机构的隐性门槛。在可持续金融监管框架下,金融机构将ESG表现纳入信贷、债券与股权投资决策已成为主流趋势。对出海企业而言,ESG评级的波动不仅影响品牌形象,更直接关系到绿色债券的发行成本、银行绿色信贷的可得性,以及能否进入国际大型项目业主与主权基金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一些国际项目在投标阶段即要求投标人提供经鉴证的ESG披露或可持续绩效证明,评级偏低的企业即便技术与价格占优,也可能在资格预审环节出局。

将ESG前置到海外投资决策环节

投资决策前置:ESG尽调与风险筛查

把ESG前置到海外投资决策环节,是本文反复强调的第一个关键动作。所谓“前置”,是指在项目立项、国别选择、风险评估与交易结构设计阶段,就把ESG因素作为与市场、技术、财务同等重要的决策变量,而非等投资落地后再去“补课”。具体而言,企业在评估一个海外新能源项目时,应至少完成四类ESG尽调:一是气候与环境风险尽调,评估东道国的碳定价政策、可再生能源可得性、项目隐含碳排放及其对CBAM等机制的成本影响;二是劳工与人权风险尽调,核查当地劳动法规、用工合规与供应链劳工风险;三是治理与合规风险尽调,评估东道国反腐败、数据跨境、环境许可等制度环境;四是社区与利益相关方尽调,识别项目可能触动的本地社区、原住民与生态敏感议题。

风险筛查应采用“风险导向、分级管理”的方法。对高风险地区、行业与原材料建立有针对性的识别机制,将识别结果按严重性与发生可能性排序,进而决定项目的推进、缓行、加设条件或放弃。这一逻辑与CSDDD所要求的基于风险的八项关键措施在方法上高度一致——欧盟监管事实上在引导企业以系统化的风险治理取代一事一议的被动应对。把尽调前置到投资决策,一方面能显著降低“投后爆雷”的概率,另一方面也把合规成本从“事后补救”转化为“事前定价”,使ESG风险成为可测算、可管理的商业变量。

投资结构设计:让合规要求内嵌于商业模式

ESG前置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结构设计。在跨境并购、合资与合作协议中,应将ESG陈述与保证条款、承诺条款、赔偿条款等写入交易文件,以法律文本锁定交易对手方的可持续合规责任。这既是对自身投资的保护,也是在尽调阶段发现的ESG风险的制度化解。对合资项目,还应在治理架构中设置可持续委员会或ESG负责人岗位,明确职责与汇报线,确保合规责任落到具体组织而非空悬于承诺书。

投资结构层面的ESG内嵌还有一层现实意义:它使企业在交易谈判中掌握主动权。当ESG尽调发现标的或合作方存在合规缺口时,企业可以要求以“合规整改”作为交割前提或分期付款条件,从而把风险定价进交易结构。反过来,主动的ESG治理也会提升企业在国际并购中的信誉,降低融资与审批环节的摩擦成本。可以说,投资结构设计是ESG从“尽调报告”走向“商业契约”的关键一跃。

属地化布局:以本地制造应对规则穿透

属地化布局(本地制造、本地配套、本地雇佣)是头部新能源企业应对ESG与贸易规则穿透的现实选择,也是ESG前置决策的直接落地。其逻辑在于:通过在东道国设厂,企业可以将生产环节纳入当地低碳能源体系与供应链,从而在碳足迹核算上占据有利位置,同时以本地就业与配套反哺社区关系,缓解关税与贸易壁垒,并更贴近目标市场。中国电池产业的欧洲建厂潮即为典型案例。

宁德时代匈牙利德布勒森电芯工厂于2026年9月正式启动生产,规划产能100GWh、总投资约73.4亿欧元(约合人民币560.4亿元)、占地约221公顷、规划雇佣约9000人,是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规模最大的动力电池生产基地,也是匈牙利史上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在此之前,宁德时代与斯泰兰蒂斯集团在西班牙萨拉戈萨合资建设的磷酸铁锂电池工厂于2025年11月奠基,总投资约41亿欧元,采用全可再生能源供电,计划2026年底投产,定位为欧洲最先进的碳中和工厂之一;其在德国图林根的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总投资约18亿欧元,年产能达3000万枚电芯,可满足约20万辆电动车需求。亿纬锂能、远景动力、中创新航等头部厂商亦竞相在欧洲布局。这些案例的共同特征是:把“碳中性工厂”“本地就业”“可再生能源供电”写进投资设计,以属地化制造的绿色属性对冲监管壁垒,同时把ESG能力转化为与欧洲主机厂深度绑定的合作基础。

合规披露:从“完成披露”到“创造价值”

披露标准的国际对接与数据底座

合规披露是“绿色护照”的第一道证明。企业需要从“完成披露即达标”的认知,升级为“以高标准披露支撑全球竞争力”的战略思维。这首先要求建立一套能够对接多套标准的统一数据底座:以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为核心,覆盖原材料、制造、运输、使用与回收各环节的数据采集、核算与追溯;同时兼顾劳工、供应链与治理维度的指标。有了统一的“数据基座”,企业才能在面对欧盟ESRS-40a、ISSB准则、国内强制披露与客户尽调时,实现“一套数据、多口径输出”,避免重复采集与口径冲突。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数据即资产”的认知。在电池护照与碳关税的语境下,碳足迹与溯源数据不再是披露附件,而是决定贸易成本与市场准入的核心经营资产。谁拥有真实、完整、可审计的数据,谁就掌握了在碳关税定价、电池护照申报与绿色供应链合作中的主动权。因此,企业应把ESG数据治理提升到与财务数据治理同等的地位,配置专门的系统与团队,而非将其视为合规事务的附属品。

第三方鉴证与可信度建设

可信度是合规披露的价值基础。在监管与市场均要求“可验证”的时代,未经鉴证的自我披露越来越难以取信于业主、客户与金融机构。企业应主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碳足迹核算、ESG报告与供应链尽调结果进行独立鉴证,并借助国际认可的标准与认证(如碳足迹认证、可持续认证体系)为披露背书。独立鉴证一方面能提前发现数据口径与核算方法的问题,降低被监管质疑或客户拒收的风险;另一方面能显著提升披露的可信度,使企业在投标、融资与客户准入环节获得更高的“可信度溢价”。

供应链治理:责任穿透与价值升级

供应商分级与风险导向尽调

供应链治理是ESG落地的中坚环节。面对CSDDD与电池法规的穿透式追责,企业应当建立“分级管理、风险导向”的供应商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可参照OECD《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责调查指南》,对上游供应商实施分级管理:一级供应商须提供矿产来源证明、环境许可文件与碳足迹数据;二级供应商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对高风险地区、行业与原材料,建立专门的识别与调查机制,而非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一刀切审核。这一分级体系既能集中资源优先治理高风险环节,又能向下游客户证明“责任已落实到位”。

在信息采集上,企业应逐步建立一级供应商以及关键二级供应商数据库,掌握关键原材料与核心零部件的生产来源。对数据采集能力薄弱的中小供应商,可采取“赋能而非淘汰”的策略,提供核算工具、培训与数据模板,帮助其跨越数字化门槛,从而在保障合规的同时维系供应链的稳定性与多样性。这不仅符合CSDDD“预防、减轻、补救”的治理逻辑,也有助于构建更具韧性与竞争力的供应网络。

绿色供应链协同与再生材料闭环

供应链治理的进阶方向是绿色供应链协同与循环经济闭环。欧盟电池法规对再生钴锂镍铅含量提出明确要求,这意味着电池企业不仅要管好“正向”生产环节的碳足迹,还要布局“逆向”的回收与再生材料体系。具备全链条溯源、绿色制造与碳核算能力的企业,将在再生材料配额、电池护照申报与回收责任履行上占据先机;相反,合规能力不足的企业将被挤出高端市场。领先的中国出海企业已开始将ESG要求深度嵌入供应商管理体系,要求从传统环保与劳工合规,扩展到供应链碳足迹追踪、原材料溯源、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与数据安全等领域。这种“协同式”供应链治理,正在把单纯的合规压力转化为整条供应链的绿色升级,并最终反映为产品附加值与客户粘性的提升。

属地社会责任实践:从合规到社区信任

本地就业与技能协同

属地社会责任实践是“绿色护照”获得长期效力的信任基础。在海外项目所在国,企业能否赢得政府、社区与员工的信任,往往决定项目能否顺利推进与长期运营。本地就业与技能协同是其中的关键抓手:宁德时代匈牙利德布勒森工厂规划雇佣约9000人,德国图林根工厂由中欧团队协同运作,均以大规模本地就业和本地化人才梯队建设为重要承诺。企业通过雇佣本地员工、开展技能培训、与当地职业院校与供应链企业协同,既缓解了当地就业诉求,又培育了可持续的本土运营能力,从而把“外来投资者”的角色转化为“本地共同发展的建设者”。

绿色制造与社区环境责任

在环境责任维度,属地企业应主动践行绿色制造并承担社区环境责任。以宁德时代西班牙萨拉戈萨工厂为例,其设计定位为采用全可再生能源供电的碳中和工厂,将绿色能源使用作为建厂的基本前提;德国图林根基地亦以低碳化制造为特色。这些实践说明,海外工厂的绿色属性不仅是应对外部规则的策略,更是赢得东道国环保审批、公众认可与可持续金融支持的重要筹码。企业还应在项目规划阶段开展环境影响评估与社区沟通,主动披露环境影响与治理措施,并针对水资源、废弃物、生态多样性等议题设定可量化的改善目标。当企业的属地行为真正回应了当地社区的环境与社会关切,ESG才完成了从“书面合规”到“实际信任”的转化。

将ESG能力转化为项目竞标优势

ESG评分成为投标“硬指标”

将ESG能力转化为项目竞标优势,是本文论证的落点。在国际新能源项目招标中,ESG已从加分项演变为硬指标。越来越多的国际业主、主权基金与大型开发商在评标中设置可持续绩效门槛与ESG评分维度,要求投标人提交经鉴证的ESG披露、碳足迹核算、供应链尽调与属地社会责任承诺,并将其与商务报价、技术方案一并纳入综合评审。这意味着,ESG绩效优异的企业即便报价不占明显优势,也可能凭借“绿色信誉”获得中标机会;而ESG能力不足的企业,则可能在资格预审阶段即被排除。

要让ESG能力真正转化为竞标优势,企业需要把分散的合规工作整合为可量化的“投标资产”。这包括:形成经第三方鉴证的最新ESG报告与碳足迹数据包,建立可即时调用的供应商尽调与溯源档案,准备属地社会责任案例与量化成效,并在投标文件中以统一、可信的方式呈现。企业还应建立“ESG投标工具箱”,使前端商务团队能够根据项目所在地与业主要求,快速组合出针对性的ESG投标方案。换言之,ESG优势不是偶然的外溢,而是需要主动设计、系统组织与持续维护的竞争能力。

绿色融资与金融体系的认可

ESG能力还通过金融渠道放大竞标优势。一方面,绿色信贷、ESG债券与可持续关联贷款为ESG表现良好的企业提供更低成本、更大额度的融资,从而增强其在大型项目投标中的资金实力与报价空间;另一方面,国际金融机构与主权基金日益要求融资对象满足特定的可持续绩效标准,ESG评级与鉴证披露成为进入其合格项目池的“入场券”。在“A+H”上市车企与新能源企业持续扩容、海外绿色债券融资渠道拓宽的背景下,对标国际准则、依靠高标准国际化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支撑融资能力,已成为头部企业的共同选择。ESG能力因此形成“合规—融资—竞标”的良性循环:合规越扎实,融资成本越低,投标竞争力越强,项目回报越好,进而有更多资源反哺ESG建设。

对策建议:构建出海ESG战略框架

基于前述分析,本报告提出以下六项对策建议,供新能源企业决策层参考。

第一,确立ESG前置投资决策的制度安排。将ESG尽调与气候风险评估纳入海外项目立项的必经流程,建立国别与项目级的ESG风险分级清单,明确“先尽调、再决策、后投资”的决策链条,避免合规问题在投后集中爆发。

第二,以数字化数据底座支撑多口径合规。建设以碳足迹为核心的ESG数据平台,统一采集、核算与追溯产品生命周期数据,使其能够同时服务CBAM申报、电池护照、CSRD/ISSB披露与客户尽调,实现“一套数据、多口径输出”,并积极引入第三方鉴证提升可信度。

第三,构建分级、风险导向的供应链治理体系。参照OECD尽责调查指南建立一级与关键二级供应商数据库,对高风险环节实施专项尽调,同时对中小供应商采取赋能式管理,形成责任可追溯、风险可防控的绿色供应链。

第四,以属地化与社会责任经营长期信任。优先在东道国布局本地制造、本地就业与技能培训,践行绿色制造与环境责任,将社区信任作为项目长期运营的护城河,而非临时公关动作。

第五,把ESG整合进投标与融资体系。建立可量化的ESG投标工具箱与绿色融资方案,将合规能力显性化为竞标与融资优势,形成“合规—融资—竞标—回报”的良性循环。

第六,主动参与规则对话与标准建设。在碳足迹核算方法、电池护照数据规范、供应链尽调口径等议题上,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与行业组织的工作,及时跟踪CBAM范围延伸、ESRS-40a与CSDDD实施等动态,将监管研判内化为战略决策的前瞻输入。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建议的优先级应根据企业所处的出海阶段与目标市场动态调整:处于市场进入初期的企业,优先解决碳核算、披露与尽调等“准入性”问题;已实现属地化运营的企业,则应把重心转向供应链协同、社会责任深化与ESG品牌资产建设。建议企业在落地前,结合自身业务组合与目标市场,对ESG投入进行成本收益测算,形成分阶段、可考核的实施路线图。

结论

全球ESG监管与绿色贸易规则的持续收紧,正在重塑中国新能源企业的出海逻辑。CBAM的正式实施与首次定价、数字电池护照的强制落地、CSRD修订版与CSDDD的生效,共同标志着ESG已从企业的自愿选择演变为决定市场准入与竞争力的强制变量。在监管、市场与金融三重力量叠加之下,ESG成为新能源企业走向海外所必需持有的“绿色护照”。

这份护照并非静态的证书,而是一套需要持续建设与维护的能力体系:以ESG尽调与投资结构设计为基础的投资决策前置,以碳核算数据底座与第三方鉴证为支撑的合规披露,以分级管理与循环闭环为核心的供应链治理,以本地就业、绿色制造与社区责任为内容的属地实践,以及将这些能力系统整合、显性化为竞标与融资优势的组织机制。五者相互支撑、缺一不可。

对中国新能源企业而言,监管收紧既是压力,也是重塑竞争格局的窗口。在规则确定性上升的阶段,率先完成体系化ESG建设的企业,能够把合规成本转化为竞标优势、融资优势与属地信任优势,实现“绿色护照”从成本项到竞争力资产的跃迁。谁能在这一轮规则升级中抢得先机,谁就更有可能在新一轮全球绿色产业竞争中占据主动。

 

数据来源

本报告所涉监管动态、时间节点与统计数据,均来自下列公开渠道,并在正文关键判断处与之对应。本报告所列数据以各官方来源发布口径为准,引用时请以原始出处为最终依据。

编号

来源与内容说明

原始出处(域名)

[1]

欧盟委员会官方页面: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实施阶段说明,覆盖行业)

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

[2]

欧盟委员会:CBAM 问答文件(2023年6月),过渡期与正式实施安排

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system/files/2023-06/20230602%20Q&A%20CBA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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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简报:CBAM 向下游产品延伸与反规避措施(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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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民日报(中国能源报):《CBAM落地驱动能源需求变革》(2026年5月),CBAM证书首价75.36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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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欧盟委员会单一市场总局:EU 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FAQ for Batteries(数字电池护照问答,2027年2月18日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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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国贸促会(贸企通):《欧盟〈新电池法案〉解读及对我国企业出海影响》《CBAM实施背景下海外新能源项目供应链挑战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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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WTO/FTA咨询网:《电池护照如何跨越中欧法律监管?数据合规正成为中国企业出海的新挑战》(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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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经济网:《“电池护照”实施倒计时:合规要求传导至锂电池产业链上游》(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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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欧洲议会立法观察站:CSRD 修订适用门槛(员工>1000人且净营业额>4.5亿欧元;非欧盟分支机构在欧盟营业额>2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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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RAG:ESRS for Certain Non-EU Undertakings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40a(ESRS-40a,2028年起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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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欧洲议会立法日程:综合法案(Omnibus)修订CSRD与CSDDD,2026年3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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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告别“绿色巴别塔”:7亿“ISSB首单”的战略含金量》(ISSB准则IFRS S1/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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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ESG合规指南》(CSDDD基于风险的八项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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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海关总署:2025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三样”出口规模接近1.3万亿元、锂电池出口+26.2%、风力发电机组+48.7%等)

customs.gov.cn;gov.cn

[15]

财新网:《2025年中国“新三样”出口额1.28万亿元》(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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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以高质量发展引领新能源产业出海》(“新三样”较2020年增长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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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实验室:《中国锂离子蓄电池贸易月度监测报告(2025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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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宁德时代官网:匈牙利德布勒森工厂试产、西班牙萨拉戈萨与斯泰兰蒂斯合资工厂奠基(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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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新华社:《宁德时代西班牙合资电池工厂奠基》(2025年11月);证券时报、观察者网等关于匈牙利德布勒森工厂投产(规划产能100GWh、总投资约73.4亿欧元、约221公顷、约9000人)的报道

xinhuanet.com;stcn.com

[20]

证券时报:《合规约束叠加海外壁垒 “新三样”ESG竞争力加速兑现》(A股ESG强制披露与“新三样”披露率、高评级占比)

stcn.com

[21]

中证网:《达标易提质难 ESG精细化管理升级已成车企必答题》(2026年6月)、《百万欧元“学费”警示:ESG已成出海企业必修课》(2025年12月)

c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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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正文中属于推断、测算或约值的内容(如图2中2020年“新三样”出口规模约值),均已明确标注口径与推算依据;读者在使用时应注意区分“已核验事实”与“估算/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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